苏泊尔被罚3480000元!因为一条奇葩广告…
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次数:0
号称“全静音破壁机”却不静音?
一分钱没付,
纸尿裤却有9999件的“销量”?
针对虚假宣传、人为“刷单”,
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了!
噪音可达80分贝却称“静音”
据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近日,因发布虚假广告,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被处以348万余元的罚款。
据悉,当事人于2018年10月到11月在电视上播出了苏泊尔全静音破壁机(型号: JP96L-1300和JP98LV-1300)的广告。 该广告对播出的破壁机运行声音进行了大幅度的技术处理。
▲苏泊尔全静音破壁机广告
广告第1秒处,出现了苏泊尔另一款破壁机(型号: JP01-1500)运行的画面,这款破壁机运行的声音被放大,还混入了冲击钻的声音,被形容成装修现场一样吵闹。
▲广告截图
而在广告第9秒处,出现了巴旦木仁和核桃仁放入“全静音破壁机”中运行的画面, 此时却没有配上任何机器运转的声音,近乎无声。
▲广告截图
实际情况是,在相同工况下,破壁机(型号: JP01-1500)最高运行噪音值为89.1分贝,而放入巴旦木仁和核桃仁的破壁机(型号: JP96L-1300和JP98LV-1300)运行噪音值分别为72分贝和78.4分贝。
在两者数值相差不足20分贝的情况下,广告中却展现出装修现场同近乎无声的“天差地别”, 同产品的真实性能严重不符,使广告受众无法了解到实际情况,产生了强烈的认知差异。
此外,广告中的“全静音破壁机”“高速破壁,始终静音”等广告用语也同实际不符。
▲广告截图
据调查,
当事人所谓的“静音”仅指破壁机在最低档位搅拌纯牛奶的噪音小于60分贝, 而经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检测,相关破壁机在最高搅拌档位运行的噪音达到77.2分贝至81.5分贝,超过我国现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对于居民区内环境噪音的限值要求。
而在广告中,噪音低于60分贝的运行条件(在最低档位搅拌纯牛奶)被“隐藏”,当事人只称这两款破壁机取得了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静音认证”证书,却未在广告中对这一“静音认证”的具体信息进行任何提示,可能会让受众误以为任何情况下,这两款破壁机都是“静音”状态。
监管人员认为,仅因获得了一个片面条件下的“静音认证”,当事人就将产品冠名以“全静音破壁机”,这一无视产品实际性能的做法,是对“静音认证”结果的无限扩大使用。
▲广告截图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发布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了虚假广告。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4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348.312万元。
一分未付,纸尿裤多“卖”了近万条
因为“弄虚作假”被罚的还有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经查,当事人为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子公司,是平安好医生手机APP的运营主体,在该平台上的健康商城内,其自营店在销售一款纸尿裤和一款奶瓶时,存在人为“刷单”的行为。
监管人员调查发现,今年5月4日, 当事人把一款“Insoftb/婴舒宝纸尿裤”的单品价格从29.9元改为1元,当事人的公司员工以平台用户的身份下单购买了9999件。 该员工支付后立即申请退款,当事人审核通过予以退款,因此该笔交易并未真实发生, 但在平安好医生手机APP客户端上,上述纸尿裤却留下了9999件的“销量”。
无独有偶,另一款“平安好医生”上的奶瓶(“AVENT/新安怡飞利浦英国进口宽口径PA奶瓶”)也被动了手脚。 今年5月3日,当事人把该款商品的单品价格从119元改为1元,当事人公司员工用上述手法,先下单支付然后退款, 一分未付,就将该款商品的销量“刷”多了3999件。
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通过让内部员工“刷单”的行为,对商品销售状况进行了虚假宣传,欺骗了消费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鉴于当事人符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8天肌肤如新生”,欧莱雅被罚20万
就在11月25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内容涉及化妆品、医疗、食品、房地产等多个重点领域。 其中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被点名。
通告称,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其内容含有: “法国碧欧泉8天、肌肤犹如新生愈颜、弹润、透亮源自活源精粹的愈颜力、奇迹水肌底精华露、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明星达人挚爱之选、众人见证8天奇迹、肌肤问题一并解决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 等用语。
经查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属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6月,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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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观新闻(作者:陈玺撼)、中国消费者报、重庆市场监管、南方都市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