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共同的广告战“疫” | 战“疫”下企业保卫战
发布时间:2020-02-22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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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访谈实录
从目前来看,作为我们广大企业,应当去积极地、妥善地处理我们的内部劳动关系,不能够消极放任、等待。
赵松梅:我觉得从目前来看,作为我们广大企业,应当去积极地、妥善地处理我们的内部劳动关系,不能够消极放任、等待。对于存在经济困难又不能够正常复工、复产的企业,我们应当及时和我们的员工发出待岗的通知,或者及时的和我们的员工协商关于工资支付方面减少的问题。法律是有规定的,就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的,他是要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的。那么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后,有的员工是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有的是不能够提供正常劳动的。那么对于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我们也可以协商,不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去履行,但是最终支付给他的工资是不能够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对于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我们是待岗的状态,企业只向他发放生活费就可以了。生活费的标准是按照各省各地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另外就是关于说我们裁员的问题,我们说从中央到地方,现在都是倡导我们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如果必须裁员的话,要履行合法的必要的手续。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的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情况下是可以裁员的。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者是说不到20人,但是达到你企业总人数的10%之上,需要经过工会或者向全体职工说明。那么我们的好多私营企业是没有工会的,就要和我们的全体员工提前30天把这个情况说明,征求大家的意见,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裁减人员。
我们的广大企业应当要积极止损,积极作为,应当关注一下自己所在的区域的扶持的政策,积极向政府申领补贴。
张国华:这个知识很重要,降薪也好,裁员也好,都是我们不乐意的,但是可能现实的严峻性也使得企业不得不这么做,但是做起来的时候也不是简单的处理就完事了,这当中也有一个合情合法的问题。刚才松梅律师做了很好的建议,那么怎么减是合法的减薪,那么裁员也是如此,今天松梅律师给大家做一个提醒,来让大家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不能因为疫情或者面临的困难、压力太大就简单处理了。那么这个里面有一个降薪的问题,现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广告公司,他们的收入一般都是两大块,一块是个基本工资,一块是个绩效工资。那么这两块工资是怎么来处理?
张国华:在这个方面,企业是有很大自主权的。那么我再问一下松梅律师,面对疫情的冲击,我们众多的中小企业应当如何寻求合法的、有效的方式自救,从而走出困境呢?
赵松梅:我说的也不一定是全面,我只能是从我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角度,以及立足于我们目前的法律法规的框架来提几点建议。第一点就是我们的广大企业应当要积极止损,积极作为。我们应当尽快的核查一下我们自己已经签订的合同,因为受疫情影响不能够正常履行的,要及时和我们的客户,就是我们的合同相对方去协商处理,通过变更相关条款的方式来解决。如果我们发现我们存在违约的可能,及时向我们的客户去发函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一些相关的证据,然后再提出一些可行的办法,必要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请律师向我们的客户去发一些律师函,商讨事情的处理方法。那么如果我们发现我们的客户,我们的相对方也存在着违约的情况,我们也应当及时的去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止损,不能够认为这是他的问题,跟我们没有关系,最终应该是他来承担,我们不能有这样的思想,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你是有义务去防止损失的扩大的。所以从这两个方面的角度上来说,我们都应该积极的作为,去防止我们损失的扩大。
第二点就是我们应当积极的和我们的出租方去协商减租、降租的事宜。因为我们各省市的政府出台了减免中小微企业房屋的具体的措施,但是这些措施我们注意到,它基本都是针对的国有类的房产性质,对于我们所承租的房屋类型是非国有性质的,怎么办?是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的,就需要我们去和我们的出租方去协商。我们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出租人因为疫情必须要给承租人减免房租,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说因为受了疫情的影响,我们不能够按时按约去支付租金的,我们应当向我们的出租方发去书面的函件或者是电子邮件说明这个情况,跟我们的出租方协商具体的支付时间,我们不能够简单粗暴的强制要求我们的出租人给我们进行租金的减免。如果我们采取一些威胁谩骂的这些违法手段,不仅帮不了我们自己,可能还反而让我们的损失更扩大,所以我建议我们的企业与我们的出租人去协商,适当的降低租金,如果不能够成月的减,我们也可以去跟他商量,延长我们的租金的期限,而不增加总的租金额,这些方式都是可以的。
第三点就是我们的广大企业应当关注一下我们自己所在的区域的扶持的政策,积极向政府申领补贴。因为近日来从中央、国务院到地方政府发布了很多的补贴的具体的规定和措施,我们应当去重视并对照着去执行。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应当要积极的创造一些签约的机会,在我们还没有全面复工之前,我们可以坐在家里,通过电话或者邮件或者微信这些方式和我们潜在的客户展开洽商,签订一些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等等这些指导性的东西,为我们后面签订正式的合同做好积极的准备。
对于企业来说,我们应当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才能够长足健康发展。
张国华:刚才松梅律师做了很多法律上的具体的指导,下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众多企业也都迫切的关心复工以后的问题,那么请问一下松梅律师在复工的企业复产的问题上,你想为广大企业提一些什么样的建议?
赵松梅:我认为关于创新的问题,是值得我们任何企业和行业去关注的,这是从我们的经营的角度上说。那么另外作为法律人,我还是想提示我们的广大企业应该去总结我们如何最大限度的提升我们企业的抗风险的能力。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又应该如何依法维权?关于这些问题,我想不是说只要有法律人士帮您就可以全面解决的。作为我们的企业家也好,作为我们的企业员工也好,我们都应当冷静的思考这个问题。很多企业或者企业家对法律的重视只是停留在表面,可以说一个企业里面,它的法务部或者法务人员的待遇,直接反映企业对法律的重视和尊重程度。2018年11月1号,习主席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就指出,“我们民营企业家要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这是企业的长远发展之道”。那么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我们应当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才能够长足健康发展。
张国华:我们经过这么多年的市场经济,很多企业也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但是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可能还有一些需要提示的地方,或者说这方面还有必要再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您有什么样的建议?
赵松梅:我觉得为了我们企业的长远发展,我提两点建议,第一点就是我们的企业家和我们的企业员工都应当有所侧重的去学习法律知识。广告行业我们要学习广告法,要熟知我们的广告内容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边界,我们还要时时关注我们广告行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和规范的更新换代还有动态。那么这种关注也不是说我们只是听听新闻,我们要认真的分析,深刻的理解。除此之外,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比如说最常用的合同法,我们应当去学习,那么今年全国人大要审议民法典草案,如果通过民法典,合同编我们也要去精读去学习。有条件的公司,我们可以请专业的人士做一些法律培训,没有条件的我们可以组织听一些免费的网络公开课。
第二点就是我们要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我们要敬畏法律。为什么这么说?举个例子,我们大家对于签订合同的真正意义是否理解?在给我们的客户做培训的时候,我常常会提到这一个话题。我们的企业大多数人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合同签了就有保障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有的合同写得非常简单,读下来,它只能够起到一个证明的作用,而我们平时用到的供货单、入库单、物流交付单等等这些凭证都能起到交易证明的作用,如果把这些东西汇总起来,也能够证实我们的合同履行,我们就用不着去签这份合同了。比如我们常用的委托制作合同,在我们广告行业里面的委托代理合同,还有我们的采购合同等等,我们应当要掌握核心条款的意义,要领会其中的精髓。对于合同条款的表述清晰,没有异议,具有执行性,这就很好了。那么作为我们的广告从业人员,我们的谈判人员,我们都应当培养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所以说我们的企业员工和我们企业主,应当形成一种学习法律的氛围,我们要去理解法律,敬畏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依靠法律,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张国华:刚才松梅律师给了很好的建议,那么刚才前面提到,因为现在疫情下的特殊情况,使得很多经济活动停摆了,或者说受到很大的影响,那么如果在我们广告企业当中,你真的被你的客户通知解约了,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那么企业自己应该如何合法的处理?
赵松梅:是的,这种情况现在确实是发生了很多,现在法院都有受理这方面的案例,那么我们前面也提到了,如果说确实因为疫情的原因不能够按约履行合同了,我们应当积极地向我们的客户发函,和他们去协商处理。但是如果还没有等到我们去跟他去协商的时候,人家突然给你来了一个函,说要求解除合同,给你来了一份解除合同通知书,那么怎么办呢?我们应当好好的看一下通知书,无论这个通知书上面它所载明的解除原因是什么,我们都应当十分重视。我们看一看这个通知书里有没有写明异议期限,如果有明确的写明,我们就要在这个异议期之内向他提出异议,并且还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说的是并且不是说跟他提出异议就行了,这个是必须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没有写异议期,我们的时间掌握就是三个月,从你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之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如果不同意,或者我还有损失,怎么样的去主张,这个是要向法院提出来。不管客户发出的通知,他有没有依据,我们都一定要去提起诉讼,因为错过了这个时间去提起诉讼,解除通知就生效,就不是你表态不表态的问题,他就已经生效了。但是如果你去法院起诉,他是一种待定的状态,没有说他就一定生效,还得有一个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过程。那么现在各级法院都开通了网上立案平台,我们也可以邮寄,现在提起诉讼是不存在障碍的,所以说我们有问题不能够怕,也不能够轻视它,拖着它,放在那不去处理。
2月13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就印发了关于审理疫情相关商事纠纷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一共是12条,其中就有关于是否支持合同的解除的问题,给出了一个审判的思路。这个思路大体是这样的,就是疫情对合同履行没有影响的,就应当按约履行。如果说这个疫情对合同的履行发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它也没有导致你这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说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不能够实现合同目的的,那么一方当事人单纯的以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的,原则上也不支持。只有说疫情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的影响,继续履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是不公平的,或者是根本不能够实现合同的目的的,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去处理。浙江省高院出台的问题解答,可以说对我们全国的法院系统来说,都是具有一定意义的。所以说我们面对问题还是应当积极的去应对,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靠大家以良性的循环营造出来的,我们不能够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牺牲我们长远的利益。
张国华:松梅律师讲得很好,但是现在有一个很残酷的现实,这可能是法律之外的话,因为现在广告行业是卖方市场,广告主很牛,我们这些广告公司拿到一点合同,拿到一点业务很不容易,即便广告主有的时候他做得过分,甚至也违法了,但他也不敢跟人打官司,也不敢去告人家,他为了维护将来长期的这种业务关系,您说这怎么办?
赵松梅:我觉得良好的市场秩序是靠大家来以良性的循环营造出来的,我们不能够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牺牲我们长远的利益。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的框架范围之内去解决问题的话,我觉得我们这种合作才是长远的。不会说因为你对他的起诉失去了这一个客户对我们就是重大损失,我们失去了它,可能我们还会有更好的更大的空间,我是这么理解的。
张国华:您是从法律这个角度讲,的确是如此,所以我们企业要把自己的客户要多元,要更多的渠道,可能这样的话,我们在处理一些事情上可能才会腰板更硬,才会依法。那么除了这些之外,松梅律师还有没有其他一些法律专业的提示,或者说法律政策上的一些利好消息可以提醒给大家,让大家顺利的用好这些信息和武器,打赢这场战役,为我们广告行业能求得更多好的发展环境。
赵松梅:这次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疫情的防控做了多次的部署,各地都采取了非常有效的阻断的措施,我们现在应当说已经看到了曙光。2月18号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面又提出了很多的举措,湖北省是从2月至6月,对各类参保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对于湖北之外的各省从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也是全免的,那么只有说大型的企业是免一半,是2月至4月之间。除此之外就是6月底前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可以说从我们全国来说,扶持广大企业复工复产的力度还是挺大的。另外就是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这次疫情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或者是有关指导意见,对我们企业的保护和扶持问题上,主旨思想都是一致的,大家要放心,也要有信心。很多当事人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最后又抱怨说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公,其实如果说追究真正的原因,可能还是我们自身的原因。我还是那句话,我们要学习法律,理解法律,出了问题要积极应对,不能够逃避,要在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依法维权。大家要相信法律是有力量的,更是有温度的。我们一起努力肯定能打赢这场保卫战。
张国华:非常好。刚才松梅律师对于我们中小企业,特别是广告企业,在疫情下或者下一步复工之后,我们在法律上需要解决、需要面对的一些具体问题。我觉得讲的很实用,也对我们广告人特别是广告主、广告的企业是非常有帮助的。我们希望大家能把这些政策合法、合理的去用好,大家积极的向政府去争取、去反映,而后我们能争取更多的在我们广告界去落地。谢谢松梅律师,谢谢大家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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