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最新导则出台,门头招牌必须这样设置!
发布时间:2020-05-30浏览次数:0
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设置管理,对于改善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风貌具有重要作用。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指导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行为,近日《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印发实施。
《导则》以《青岛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基础,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更加直观地展现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标准和规范,使《规范》更易理解、更可操作。
《导则》共10个章节,包括户外广告设置、招牌设置、公益广告设置导则、材料选用、设计安装、安全检测等内容,主要对《规范》中规定的定义分类、设置形式、位置、数量、尺寸等相关规定进行配图说明。
《导则》通过图例表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与所依附物体的相对位置、大小、数量等关系,直观地展现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定义分类。
改造前
改造后
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区域和情形,详细的表明了城市建成区禁止设置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禁止利用条幅设置户外广告以及招牌设置应遵循“一店一招”按规范设置等规定,并在附录中增加了专业术语的配图说明便于理解。
《导则》立足推进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精细化管理,涵盖各类设置情形图例,如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移动式户外广告以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广告设置规定以及外墙型招牌、落地型招牌等,均以彩色示意图形式说明,力求更加全面、精准、细致地展现《规范》条款。
在户外广告建设部分,材料选用方面精致的展现了“金属材料、混凝土材料、焊接材料和其他材料”等详尽规定,安装方面展现了“安装结构、高层广告设施安装、焊接技术、螺栓安装”等详细的标准和要求;在户外广告管理部分,将“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广告设施严禁遮挡窗户”、“建筑同一立面只允许设置一块或一组广告”等设置标准更加精细的以图案加以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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